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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落户时除了护照还需要准备什么出入境材料? 答:除了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通常还需要提供本人完整的出入境记录。这份材料需要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并获取加盖公章的文件。 办理这份记录通常有两种主要方式:本人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一、本人亲自办理流程 本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护照,前往指定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现场填写查询申请表后,即可申请获取加盖公章的出入境记录。如果办理地点设有自助服务设备,按照设备指引操作可能会更加便捷。 二、委托他人代办流程 如果本人不便前往,可以委托亲友代办。这时需要提前准备一份书面的代办委托书。代办人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护照以及这份委托书,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完成同样的申请手续,从而代为领取所需的出入境记录。 在准备这份材料时,建议将查询时间范围覆盖得尽可能完整,例如从护照首次签发的时间开始,一直到计划提交落户申请材料的前一个月。这样可以确保时间线的连续性,避免后续核对时因时间断档而产生不必要的询问。 由于具体办理点的地址与服务时间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通过可靠渠道进行核实。执行细节会有动态变化,最终以主管部门公开口径与个案材料一致性核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