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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想跟着子女把户口迁进上海?这条路走不通。投靠类迁移的边界很清晰,只接纳配偶与未成年子女,长辈的户籍无法通过此渠道随迁。 随迁范围仅限配偶子女 上海落户政策中的投靠路径,核心在于家庭核心成员的团聚。外省市人员若与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且该沪籍配偶登记常住户口已满5年,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这里对“未成年”有具体界定,一般指16周岁以下,或正在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孩子此前需已随外省市父或母办理了出生登记,才能申请投靠在本市的父或母。 落户地址必须在父或母的家庭户内,且有一个硬性约束:投靠行为不能导致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困难标准。这是为了确保落户后的实际居住条件合规。 对于早年由本市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子女投靠条件略有不同。这类人员的子女若从未就业、未婚未育,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上海,年龄不超过25周岁,也可准予在父或母户口所在地落户。这一条款照顾了特定历史背景下回沪人员的家庭安置需求。 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子女,若在沪居住生活,同样允许在父或母户口所在地落户。这为高学历引进人才的家庭团聚提供了便利。 收养关系也是投靠的一种情形。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若随父或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孩子仍为未成年,可准予在养父或养母户口所在地落户。长期共同生活的要求,目的是核实收养关系的真实性与稳定性。 理清亲属关系与年限要求,是准备投靠材料的第一步。核对清楚自身属于哪一类投靠情形,才能避免在后续环节中因资格不符而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