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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才引进、留学回国或夫妻分居途径拿到上海落户批复后,后面的事怎么办理,很多人卡在没搞清程序。批复材料里包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沪落户确认单》,原户口已注销的还附带《申报户口证明信》。这套材料领到手,接下来就要分情况走流程。 不同情况差别很大,核心区分标准是原户口是否已注销,以及被学校录用的事业编制或派遣方式。程序走错一步,可能要多跑好几趟。 原户口已注销的,可以同时办理调档和落户手续。调档需要带批复和调档函,去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办理。落户则需要备齐批复、证明信、确认单、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收证明。落户地址对应不同派出所,比如东川路800号去华坪路派出所,华山路1954号去徐家汇派出所,水清路332号去莘光派出所,其他地址则去所属街道派出所。 以事业编制或派遣方式录用且原户口未注销的,要先办《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再办《准予迁入证明》。前者落户交大集体户口的由人事服务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后者由交大保卫处或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这类情况相对复杂,材料前后关联度也高。 这里容易出错。 不少人拿到批复后直接去派出所,结果因为集体户口接收证明没办,白跑一趟。 办理过程中有三类材料会反复用到: 一、上海市人保局批复的全部材料。无论是调档、办准迁证还是落户,这套材料是基础,建议复印件多备几份。 二、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收证明。落户集体户口的核心前置文件,不同落户地址对应的办理单位不同。 三、原户口注销证明或未注销证明。这一类决定你走哪条流程线。 整个流程走下来,批复材料原件要妥善保管,每办一步都要出示。建议先打电话确认各办理点的对外服务时间,尤其是学校和人才服务中心的窗口。 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调出建议同步推进,避免出现档案已到上海但人事关系还在原单位的情况。 凡图咨询在这类集体户口落户和调档流程上积累了不少实际案例,对派出所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口径也比较熟悉,遇到具体卡点可以拿来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