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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需要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这份表格需要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会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打印后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 二、《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表格中包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名称需按照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相关学科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如果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的内容,将不予受理。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需按学期分列。 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于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且外语课程合格的毕业生可免予提交。 七、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专业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 以下几类毕业生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 1、研究生毕业生;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3、本科2013年前入学的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毕业生; 4、本科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毕业生。 八、如果用人单位是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026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 3、上年度连续12个月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九、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验原件),须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包括: 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证书复印件; 2、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挑战杯”系列竞赛、“创青春”系列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3、跨校参加竞赛的,须由所有参赛学生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文件说明。 十、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验原件,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申请人需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并提供: 1、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2、与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或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申请人署名,立项书须载明申请人为课题组成员。 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十一、最高学历阶段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需提供验资报告)。需提供: 1、公司营业执照(须于入学后设立,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注册); 2、验资报告; 3、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创业情况报告》; 4、2026年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 5、创业期间(2026年度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员工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社保单据、为员工(至少1人)及本人缴纳社保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如本人因户籍原因无法缴纳社保,须提供未在沪缴纳社保的证明; 6、创业企业2026年度内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复印件(验原件)、连续6个月生产经营进项或销项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如创业企业获得相关投资,可额外提供: 1、创业企业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相关协议,首轮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 2、创业者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雏鹰计划或雄鹰计划资助的资助协议复印件(验原件)及基金会出具的已获资助证明。 十二、其他相关材料: 1、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的,须提供: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根据申请人学历及配偶情况,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配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以及配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 4、上海高校就读期间有应征入伍经历的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在2025年退役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征兵工作部门出具的入伍及退役情况证明;《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验原件)。 5、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须提供上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应届生落户上海是时效性极强的政策窗口,通常仅限毕业当年申请,且对学历层次、毕业院校、签约单位资质、社保起始时间均有严格要求。每个人的毕业年份、学校属性、专业方向、签约单位性质不同,适用的路径(直接落户或打分落户)也各不相同。凡图人才咨询的专业服务价值在于:基于你的毕业时间、院校背景和签约意向,免费评估是否符合直接落户条件,或测算打分落户的得分构成,帮你识别因学校不在名单、单位非重点机构、三方协议不规范导致的申请风险,避免错过唯一窗口期。 如果你是2026年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判断毕业院校是否在直接落户名单内,以及签约单位是否符合重点机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