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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上海居转户落户时,很多人容易在“居住登记”这个基础环节卡壳。以为只要人住在那儿就行,结果到了窗口才发现,光有入住事实不够,还得有官方系统里的记录背书。 之前去朋友小区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咨询过,心里大概有个底:要么房东拿着房产证亲自到场证明,要么等着民警或居委会上门查房核实,二者选其一才能办理常住人口登记。这次我抱着先问问看的心态去了居委会,工作人员果然起了疑心,直接问是不是真住在这里。我没敢瞎编,老实交代了情况。对方也很为难,毕竟没人能当场为我作证,便追问房东是否知情。 我赶紧联系房东JJK。幸运的是,他母亲刚好在家,而且非常通情达理。阿姨二话不说,带着房产证就赶到了居委会,帮我和工作人员解释清楚他们是知情且同意出租的,并现场出示了房产证原件。工作人员在系统里核验了房东信息,确认无误后,没再多问,直接帮我把信息录进了系统。 只要录进系统,这步就算稳了。 这件事提醒我们,在办理上海居转户落户的相关前置手续时,提前与房东沟通好配合事宜是比较重要的。材料齐全、人员到场,经常比反复解释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