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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用工”通常指在同一个时间段内与两个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可能表现为重复缴纳社保和工资薪金个税,或通过外地人才落户审批材料、《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文件侧面反映出来。 目前,全国个税记录自2019年起已联网可查,2018年以前的记录则未联网。社保缴纳以城市为单位独立管理,跨市无法直接查询异地缴纳情况,同城也无法同时缴纳两份社保。审核人员通常不会主动核查未在材料中体现的记录。上海人才中心对居住证积分和落户申请中“重复用工”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居住证积分 申请居住证积分时,要求最近三个月内不存在“重复用工”记录。如果出现重复缴纳个税的情况,2019年及之后的记录可待年度汇算清缴时合并,2019年已申报的可直接向其中一家单位的税务所申请合并。若涉及重复缴纳社保且需用社保记录加分,需提交《情况说明》,扣除重复缴纳的时间段。 二、落户 1、重复缴纳个税 申请落户时,要求最近三个月未在上海市以外城市重复缴纳个税。对于重复缴纳的个税,处理方式与积分申请相同:2019年及之后的记录可待年度汇算清缴合并,2019年已申报的可向税务所申请合并,并由同期缴纳社保的单位出具《同意兼职证明》,重复申报个税的单位出具《兼职情况说明》。 2、重复缴纳社保 各区人才中心对重复缴纳社保的处理倾向不同,部分区域可能扣除重复缴纳时间,也有区域可能直接不受理落户申请,具体需咨询所在区人才中心。若档案材料中存在“重复用工”记录,可参考以下方法处理: (1)外地最后一家与上海第一家单位重复缴纳 若外地最后一家单位的离职材料反映出与上海第一家单位重复缴纳,重复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可出具《情况说明》扣除这段时间,通常解释为外地单位未及时停缴社保,人才中心一般认可。时间超过3个月,或来上海一段时间后仍出现外地重复缴纳社保的情况,则不被认可。 (2)档案材料侧面反映重复缴纳社保 若档案中的外地人才落户审批材料、《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侧面反映出重复缴纳社保,处理较为复杂。正规档案保管单位不允许个人接触或更改档案材料,需通过以下步骤间接操作: 第一步:若档案在工作单位保管,可与单位协商处理;若单位不配合或档案在人才中心保管,则需调档。 第二步:复印档案中落户所需的关键材料,确认内容。寻找上海及户籍地以外的第三方城市人力资源公司,以其名义开具《调档函》,该城市人才中心最好无需实际缴纳社保即可凭《劳动合同》开函。 第三步:办理上海离职手续(多数区需实际停缴社保),凭《离职证明》和《调档函》将档案调至第三方城市人才中心。为保持社保连续性,可在确认当前公司缴纳当月社保后,于次月25日前通过上海代缴公司缴纳下月社保,再转回实际工作单位。 第四步:按档案丢失情况,补齐所有材料。若户籍地人才中心愿意接收全部材料,可直接存入;若仅接收学历和当前劳动关系证明,则需再找第四方城市人力资源公司存档,后以外地失业为由将档案调回户籍地。 第五步:落户时,从户籍地调取“干净”档案至上海(上海人才中心仅接受从户籍地对应人才中心调档)。 很多人以为重复用工只是个小问题,却可能直接影响积分或落户申请的进度。社保和个税的记录环环相扣,档案材料的合规性更是审核重点。凡图咨询十多年专注上海落户政策细节,熟悉各类审核逻辑。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用工记录是否存在风险,可联系我们获取免费初步评估,帮你梳理材料合规性,判断当前条件下的申请适配可能。不确定你的当前积分是否能达到120分?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梳理学历、社保、岗位等加分项的合规性。